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十月油安

十月油安

2013年10月16日,大統長基公司被發現在特級初榨橄欖油中,混入大量棉籽油等低價油,且還添加銅葉綠素調色,還牽動出福懋,富味香,頂新,味全,泰山,......一堆油品參假的問題。

為什麼各廠商會混油混得那麼大,花生油沒有花生,辣椒油沒有辣椒,因為政府許可,老婆餅中沒有老婆,太陽餅中也沒有太陽,純米粉沒有米成分,純蜂蜜也沒蜂蜜,只要吃不死人就沒事。



山水米是泉順食品企業生產,號稱是台灣米,卻是全部都是越南米,一粒台灣米都沒有,為何敢如此做?因為二年來泉順食品被查到18件違規,政府都給予限期改善,不用罰,當然就愈來愈大膽。政府還說混米沒關係,只要有標示就可以,只是台灣進口米以越南米為最大宗,但市面上的米,卻沒有一樣是越南米,連成分包含越南米的也沒有。

混油自古就有,但政府不肯嚴加取締,反而讓黑心油就地合法,變成調和油,調和油絕對不是為了健康為了品質,這是為了降低成本,混入大量便宜油,賺更多的錢。調和油就是低劣品質的保證,應該正名為劣質油,混油用了大量棉籽油,混米用了大量越南米,但為何成分卻不敢標示棉籽油或是越南米呢?顯然不是有鬼就是有毒。



更重要的是,調和油很難檢驗出混了那些油,混了多少比例的便宜油,結果當然就是整個台灣充斥著各種黑心油,

偉大的政府還搞了GMP,優良製造微笑標章,請廠商自主管理,無疑是請鬼抓藥單,變成政府替黑心廠商掛保證,如果號稱雞蛋來自健康純淨無污染的木岡專業牧場,賣價還比別人貴一倍,還能通過
CAS、TAP、HACCP、IEC、TUV、ISO等標章和驗證,這種人能當GMP理事長,GMP不出事也很怪。


拿黑心廠商的錢,做研究計畫的學者,還當政府的顧問,甚至還當審查員,這是產官學商大勾結,這是黑心商人的時代,政府是最大的幫兇,錢和權的結合,

出了事了,台大學者說,棉籽油是食用油,放心吃,不吃會給人看笑話,只是為何所有混油的成分都不敢標示有棉籽油呢?

出了事了,衛生福利部說,所有的棉籽油全部都沒有驗出棉酚,不管粗製還是精煉,統統沒有毒,大家可以放心吃,
出了事了,國家衛生研究院說,銅葉綠素沒有毒,不能加入食用油內,只是怕民眾購買時,看不出油品的好壞,
出了事了,食品大廠說,沒添加東西,沒有參假,可能都是自然跑出來的,廠商才是受害人,一切都是政府的錯。

這些食品大廠,都有檢驗中心,有的還設研究所,可是一出事,統統裝白癡,因為只要是白癡不知道,就不是故意,就沒有事,政府應該發給這些食品大廠殘障手冊才對。




混米混油統統都是混劣質品,絕對不會混入任何一點好的東西,當然種類就是千奇百怪,全部都是誇張不實,都是為了掩飾劣質產品的事實,成本降低了,售價有些還更高。如果被抓到了,只需罰個幾萬元,不用關也不用停業,責任推給上游和員工,這樣再白癡的業者也知道就是要繼續混,混得愈兇賺得愈多,也會有更多的錢做廣告,給大賣場,給政治獻金,做形象,這就是惡性循環。

如果抓不勝抓,又要引起人民恐慌,又要政客學者出面遮遮掩掩,又是罰那麼一點點錢,不到衛福部經費的九年一毛,乾脆廢了衛福部,也不要抓了,還可替國家省一些錢。

調和油根本不必要,而且還必須禁止,因為政府根本沒有檢驗的能力,而且還可以杜絕黑心廠商搞黑心食品的機會,只可惜對政客而言,擋人財路就是擋自己的財路,沒人會搬石頭扎自己的腳。


不然,乾脆政府直接立法,所有調和油都必須混入八成的棉籽油,太多或太少都要開罰,這樣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。至於為什麼是棉籽油,因為業者要混,一定是混最便宜的,那就是棉籽油,而且保證是基因改造的。當然這種公平的做法,知名大廠一定杯葛到底,因為不公平才是賺大錢的手段,也是最大的商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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橄欖油是甚麼?


橄欖油是油橄欖樹的果子,壓榨得出的油,油橄欖樹的種類很多,所以品質也是差很大,不同季節採收,或是果子太熟太青,或是爛了或是掉在地上的,品質則是天差地別。現在有些是大規模種植,再用機器採收,所以同時也採收到青的,黃的,紅的,紫的和爛的果子。

壓榨的方法,則是把清洗過的果子,傳統用石磨磨成黏稠的果醬,
再經由油壓機器慢慢壓榨出油,新的方法則是將果子先在 crusher碎成果漿,再經由 malaxator常溫下慢慢攪和,經30~60分鐘發酵(enzyme)產出果香,最後經由 decanter,在高速旋轉的脫油槽中,用離心力將油,水和果渣脫離出來。離心脫油的方式可以連續自動化生產,基本上已經沒有所謂的壓榨動作,不過習慣上還是統稱為低溫壓榨,或是冷壓。



好的橄欖油不添加任何東西,一定要來自新鮮的果子,在常溫下壓榨得出,才不會有細菌,微生物,蟲卵或農藥殘留,橄欖油富含維生素E,也就是抗氧化劑,所以保存期限有一年,

新鮮的橄欖油一般是黃綠色,有濃厚的青草味,吃起來喉嚨會感到又苦又辣,常用來拌沙拉,或淋在煮好的食物上,對不習慣吃橄欖油的東方人而言,橄欖油基本上很難吃,

不新鮮的橄欖,或是爛橄欖臭橄欖長蟲的橄欖,壓榨出來的油,不但臭而且酸價會很高,不能直接食用,所以必須再精煉,也就是脫脂,脫蠟,脫膠,脫酸,脫色,脫臭,殺菌,冬化等等化學程序,稱為精煉橄欖油 (refined olive oil),



所以橄欖油的種類很多,大概分為:

1. 特級初榨橄欖油(Extra Virgin
Olive Oil):新鮮果子低溫壓榨出來的,酸價低於1%,頂級的酸價則是低於0.1%。若是不新鮮的果子做成,酸價高於1%,小於2%的,稱為初榨橄欖油(Virgin)。若是壓榨爛果子臭果子,酸價就會高於2%,如Ordinary Virgin,Lampante Virgin,則不能食用,必須再精煉。

2. 橄欖油(Olive Oil):以往稱呼為純橄欖油(Pure olive oil),則是精煉橄欖油加上些許初榨橄欖油得出,至於加多少,則是各產商都不一樣,但酸價必須小於1.5%。根據加回初榨橄欖油的比例,有些會標示 Extra light/Very Mild Flavour,light/ Mild,medium 或是 More Flavour。

3. 橄欖粕油(Olive-Pomace Oil):將初榨橄欖後剩下的果渣,也就是橄欖粕,經由化學溶劑萃取,再經由精煉過程得出精煉橄欖粕油(refined Olive-Pomace Oil),
再混入些許初榨橄欖油,以低價出售食用,或稱為果渣油,有些國家限制只能工業使用,並且不能只稱呼為橄欖油。但有些業者則會標示為 olive kernel oil 或 cooking olive oil,甚至於只標示為 refined olive oil。

根據歐盟的規定,只有特級初榨橄欖油,若製油過程全程能保持27°C以下,才能加註冷壓或冷榨,但這並不是品質保證。現在的製程,有些會把第一道產生的濕果渣,加溫水再萃取,35~50°C,最後則是將第一道和第二道的油混在一起。


西方人喜歡冷食,橄欖油是淋在食物上面,當做醬汁使用,所以很在意橄欖油的味道和口感,而東方人則是喜歡熱食,油是拿來煎炒煮炸的,所以基本上,除了汽油和機油以外,其他甚麼油都差不多。難怪大統七年來進口了2600多噸的橄欖粕油,和一萬多噸棉籽油,而市場卻沒人賣橄欖粕油和棉籽油,政府一點也不關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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橄欖油價格是多少?

但市面上橄欖油的種類卻好像很多,其實只是噱頭,目的都是為了誤導民眾,讓壞油被以為是很好的油,讓高價被以為是物超所值,而讓生意人能賺更多的錢而已。



合理的橄欖油價格又是多少?不同產地不同季節不同品質的價格都不一樣,如特級初榨橄欖油,產地在西班牙,意大利和希臘的,批發價一般大概是每公斤 80~120 元台幣。在產地的超市大概每公升賣150元台幣左右,在英國超市大概每公升賣200~300元台幣。定價更高的是賣給上流人士,但一般都常常有促銷,打五折或是買一送一。

在台灣,因為運費,關稅,包裝和廣告,大賣場每公升的賣價,有良心的大概賣250元左右,沒良心的賣350元左右,黑心的賣450元左右,至於每公升賣500元以上的,大概也是賣給上流人士,因為這些人買太便宜的東西,會有失身分。當然也有一些狗官,認為每公升
1000元以上的才算合理,才有資格吃到真正的油。

至於超級黑心者,如大統,福懋,頂新和味全,則乾脆用工業等級的橄欖粕油混棉籽油,再加銅葉綠素,當作高價的特級初榨橄欖油販售。

普通橄欖油(純橄欖油)的價格,大概是特級初榨橄欖油的 2/3,而橄欖粕油則比特級初榨橄欖油的 1/3還要低,而產地是土耳其的,則不管是特級初榨還是果渣油,價格大概又是西班牙的的一半。




在德國,有一位橄欖油製造商 Andreas Marz,在超市買了31瓶不同品牌的特級初榨橄欖油,請三位專家鑑定,結果只有其中 1瓶符合特級初榨橄欖油的標準。

在美國,一份加州大學 Davis分校的研究,顯示69%進口的特級初榨橄欖油,都是低等油冒充的。

在英國,有一份報導顯示,品油專家對市面特級初榨橄欖油,做盲目測試排名,前12名顯示價格高低跟橄欖油好壞根本就沒有關係,而且有些非常高貴的油反而不在排名內。
 


在加拿大,有約1/3橄欖油被發現攙有菜籽油、葵花油、黃豆油、精製橄欖油或橄欖粕油。

在歐盟,橄欖油被列為十大詐欺食品的榜首,因為有些在特級初榨橄欖油中,混入普通橄欖油(純橄欖油),仿冒成特級初榨橄欖油,這都是來自橄欖,很難被發現。而有些惡劣的產商則是混入大量的低價油。

在西班牙,
混油事件層出不窮,西班牙農業部調查,發現約1/4不符歐盟規定,其中47%是品質及純度不符,另有33%標示不符。另有出口商只要跟一些橄欖莊園和製油廠掛勾,將低等油混入橄欖油,就是名正言順的在地製造生產,就可以騙到全世界。

在義大利,更是惡名昭彰,國內八成的橄欖油是假冒的,出口的更是慘不忍睹,幾乎全是假冒的義大利共和報曾報導,外國橄欖油是以低至每公斤0.2歐元購得,之後以每公斤高達4歐元售出,這些人被稱為橄欖油的黑手黨。

西班牙和義大利,橄欖油生產量和出口量,都是世界數一數二,但橄欖油進口量,卻也在歐洲也是數一數二。


在台灣,也是不遑相讓,富味香的芝麻油產量世界第二,主力外銷,這次也被查出,麻油和香油裡面一般的混入大量棉籽油,特級頂級的則是混黃麻油。還好台灣不是西班牙,老闆不會被抓去關二年,只要罰點小錢就可以。

所謂低價油,則是指精煉或是預榨精煉的食用油,一般而言,普通橄欖油,花生油,苦茶油,葡萄籽油,米糠油等,大概售價每公升50~100元台幣,而葵花油,大豆油,菜籽油,椰子油,玉米油大概是每公升50元左右,至於棉籽油,棕櫚油,橄欖粕油則是每公升40元以下。

在歐洲一般商店,只有賣一種食用油,就是特級初榨橄欖油,不管煎炒煮炸或是生吃,也是只用這種油。除了
特級初榨橄欖油,利用網路炒熱其他種油多麼健康的謠言,統統都是鬼話連篇。

特級初榨橄欖油,必須獨立立法嚴格規範,也要有專業公正機構的專用標識,並且也要做分級,因為這是這個世界上,唯一的,特別的,脫水的果汁,沒有殺菌,不加防腐劑,也沒有任何添加物,是真正純天然的油,也是最常被假冒的油。如果跟其他食用油一起規範,那就是產官學商故意勾結,為了給黑心商更多作假作劣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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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壓榨和化學萃取是什麼?

物理壓榨有冷壓和熱壓,熱壓則是原料絞碎後,加熱炒熟殺菌後加水蒸氣壓榨,如傳統家庭式的花生油,芝麻油,苦茶油,葵花籽油等等,現在也有用螺旋高壓壓榨,過程會自動產生高溫,所以沒有所謂的冷壓,品質則是天差地別,除了確定原料新鮮,製程衛生,而且是剛榨的,否則還是少吃為宜,這一般稱為原料油或是毛油,
根據中國有些的規定,這些是不能銷售供為食用。大賣場或是網路買到的都必須經過精煉,這是基於品質和衛生考量。



而化學萃取則是用化學溶劑萃取出原油,再經由精煉過程得出。目前最多採用的是預榨萃取,先物理壓榨後再化學溶劑萃取,然後再精煉,也就是脫脂,脫蠟,脫膠,脫酸,脫色,脫臭,殺菌,冬化等等。

物理壓榨或是化學萃取,其實一點也不重要,化學萃取的溶劑殘留,經由精煉過程也已消失無蹤。再說未來的超臨界流體萃取,用二氧化碳當溶劑,這是無毒的,也就沒有所謂溶劑殘留的問題了。

所以重點在於精煉,精煉過後無色無味無菌無毒素,甚麼營養都沒,只有純油脂,所以必須添加抗氧化劑(維生素E),這是無雜質,非常安定也安全的食用油,不必擔心微生物如大腸桿菌,棉酚,芥子油苷,
苯并芘或是黃麴毒素,因為這些東西在精煉過程都會被除去,精煉過後,也會提高食用油的發煙點,也比較符合東方人的飲食習慣,


就算餿水油或是地溝油,或腐爛的動物內臟,經過精煉後,也是純淨透明,安定又安全,要拿來食用也沒問題,只是一般是當作生質柴油。不過根據食品專家孫教授的說法,這些油經過處裡後就沒有毒,大陸都有人吃,台灣不吃的話會鬧國際笑話。

沒有經過精煉過程的好處,就是保有原料的香味和口味,維生素E,和一些有的沒有的酚,如特級初榨橄欖油,有人直接喝,說是為了健康。只是油就是油,只要在乎飽和不飽和,單元或多元,油酸多少,有沒有氫化,是不是反式脂肪即可,實在不需要那些怪味道,和那些在蔬菜水果裡就有一大堆的營養。
橄欖油的好處,就是單元不飽和脂肪酸比較高,可以降低體內的壞膽固醇,增加好膽固醇。蔬菜油的油酸,亞油酸,亞麻酸太多的話,則容易氧化酸敗,也就是產生臭油味。而椰子油和棕櫚油的飽和脂肪酸很高,跟豬油一樣,吃多容易胖。


但很多人是無法選擇,只能吃棕櫚油,因為棕櫚油便宜又好用,不管餐廳還是夜市,炸雞腿薯條還是煎漢堡,幾乎所有食品加工廠都是用棕櫚油,糕餅,泡麵,起司奶油可可脂或是冰淇淋,幾乎都是棕櫚油。當然肥皂乳液洗潔劑也少不了棕櫚油。唯一的好處就是絕對不會有混油,因為只有餿水油和地溝油的價格可以與之比擬

早餐店或飲料店賣的各式奶茶,也是氫化棕櫚油做出來的,根本沒有奶也沒有茶,只有乳化劑,黏稠劑,甜味劑,還有用色素和香精調配出的化工茶精,如果加上用太白粉,化製澱粉和焦糖色素做出的黑粉圓就叫珍珠奶茶,這是原料成本只有二元的垃圾飲料,也是年輕人的最愛。當然年輕人也喜歡喝那個原料成本只有二元,卻賣百元以上的咖啡,因為這才叫做時尚。

為何把飼料用的純基改玉米粉當作純米粉賣,卻只是標示不實廣告不實,而不是詐欺呢?因為有些畜生認為,畜生可以吃的,人當然可以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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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亂的標示?

混亂的標示,目的就是要混亂使用者,花大錢買低等油,而政府的不作為,就是要讓黑心商能混水摸魚賺大錢,

在中國,食用油不但有品質分級,須標示出壓榨或浸出(化學溶劑萃取),還須標示是否轉基因(基因改造)食品。而在台灣,則是搞模糊,該訂的不訂,不該訂的訂一堆。

一大堆標示,天然,純天然,100%純天然,實在很沒意義,現在基本上還沒有合成食用油的技術,當然都是天然的。何況天然一詞已經被濫用,由天然存在的東西經化學提煉出來的,也被稱為天然,如精煉食用油,焦糖色素,β-胡蘿蔔素,花青素,維生素E,天然香精等。有些是天然有存在,但是也可以是純化學合成的,也號稱天然,如小蘇打粉,檸檬酸,當然所製成的洗潔劑也被當成是天然的,至於銅葉綠素,因為是天然葉綠素提煉的,所以也被稱為是天然色素。


而天然酵母則是在天然環境如老麵糰中,自然繁殖的酵母菌,這是相對於在利用培養基的人工環境下大量生產的酵母菌,一般被磨成酵母粉出售。當然走高格調高價位的胖達人,是交不出任何天然酵母,只有交出一堆安定劑,乳化劑,和一大堆人工色素和香精,這應該不是胖達人,而是化學達人。出了事了,排隊人潮依舊,這或許是另類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吧。



實際上,買得到的食品添加物,沒有一樣是天然的。要天然,就是不要色香味,也不要口感,更不要酸甜苦辣,還要擺半天就會壞。有些人把菠菜絞碎壓汁,得到有農藥,有蟲卵,有草酸的綠色溶液,加至麵團染成漂亮的綠色,以為很健康,實際上則是在搞自殺。

還有的標示,純,特級純,100%特級純,基本上就是普通橄欖油,不是特級初榨橄欖油。如果只標示冷壓或是初榨,那應該就不是特級的,也可能是精煉油,因為精煉油也必須先經過冷壓或是初榨。如果只標示特級,那可能不是初榨,有可能是 Extra light的精煉油。

泰山出產的 Domingo橄欖油,以前標示純橄欖油,不管有沒有純,都是來自於精製橄欖粕油,或被故意翻成精純橄欖油,泰山卻出面辯解,橄欖粕油也是真正的橄欖油,沒標示純並不表示有添加,而原裝進口則是桶裝進口在台灣分裝。重點是,橄欖粕油可以標示成橄欖油或純橄欖油嗎?真的是把全台灣人當白痴耍。

至於沒標示 100% 的,那就不會是 100%,一般可能只有10% 左右的橄欖油成分。而對於黑心商人而言,就算標示 100% Extra Virgin ,也可能全部用低價油混合出來,再用銅葉綠素染色的。


至於基因改造,政府則明訂食用油不需標示,理由是基改DNA只會殘留在渣渣中,那為何有一堆食用油檢驗基改DNA的方法呢?也可以說,市面上買到的大豆油,玉米油,棉籽油,芥花油,幾乎都是基因改造,也就是轉基因,其中芥花油(Canola oil) 就是基改的油菜花油,內含有毒性的芥酸。基改食物的問題,就在於不知會有甚麼問題,因為這違反演化的自然法則,也是逆天而行。目前,在政府有心的掩飾下,大賣場的水果蔬菜,或是水產,尤其是加工食品,很多已經淪為基改食物的大試驗場,而老百姓就是白老鼠。官僚奸商會說,那是台灣人喜歡買便宜貨,不肯花三倍以上價錢去有機商店買。



另外,很多都標示進口油,100%進口油,有的還號稱原裝,台灣不產橄欖油,當然都是進口的,只不過都沒標示產地証明字號,因為就想搞糊塗,掛上產地銷售的品牌不是更真更有說服力嗎?幹嘛要用出口商,進口商,混油商,轉手商,裝瓶商,掛牌商,甚至於賣場商自創的品牌,還搞得很像義大利文,全部的目的都是要欺騙消費者,無奸不成商。

標示不實的問題層出不窮, 就是因為有個標示不實的法當漏洞,天底下根本沒有所謂標示不實,都是故意標示不實,故意誤導消費者,目的就是為了賺大錢。有機,純天然,100%,非基改,進口,這些都沒規定要標示,廠商幹嘛要搶著用大字來標示?

除了中文外,很多會加了一堆外文,那些是給不懂外文的檢驗員看的,也是給懂外文的消費者看的,那些是胡扯的,很多跟中文品名根本不一樣。中文部分如果不是特級冷壓,或是特級初榨,而且還100%,否則恐怕都有問題。事實是,對業者有利的標示,絕對不會只用外文寫的。

食品衛生管理法,應該就只有一條,就是標示不實,標示不清,未依規定標示者,就是詐騙,就是背信,就是攙偽,就是假冒,就是不當取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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銅葉綠素有毒嗎?

天然葉綠素存在綠色植物中,是非常不穩定的物質,遇熱遇光遇水遇空氣,很容易就分解,失去綠色,所以在萃取葉綠素的製程中,會將葉綠素中的鎂離子,置換成銅離子,也就是銅葉綠素。




銅葉綠素是非常穩定的物質,沒有毒性,呈現青綠色澤,在高溫下也不容易分解,是合法的食品色素。

按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》規定,銅葉綠素或銅葉綠素鈉可添加於口香糖 、泡泡糖、乾海帶、蔬果加工品、烘焙食品、果醬、果凍、飲料和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等產品中。

食品添加物的規範是正面表列,所以沒有列出麵條和食用油,也就不能添加在這二種之中,也就是違法,抹茶可以用,但抹茶涼麵就不可以用,綠橄欖可以用,但橄欖油不能用,若把橄欖油裝入一顆顆的膠囊中,卻又是在使用範圍中。

食用油不添加色素,那是早期對食用油的檢驗,是觀察顏色和黏稠度來判斷油是否已經劣化,而如今都是混合油,經過脫色處理,還加了一大堆抗氧化劑,又有使用日期限制,檢驗方式也都改成利用儀器作化學成分分析,限制食用油不能添加色素早已不必要,可以有五顏六色的巧克力清涼糖和馬卡龍,當然也可以有五顏六色的食用油和麵條,誰說食用油一定要是黃黃難看的顏色。



何況銅葉綠素還是健康食品添加物,在一些研究中顯示,銅葉綠素不但能除臭也能防癌,能治療肝炎、胃炎、腎炎,還可以治療貧血,保肝和抗過敏,只是色素的目的就是要改變顏色,就是為了好看,絕對不是為了好吃,當然更不是為了吃出健康,只要沒毒就好。

至於銅葉綠素中的銅離子要溶解出,則需要400度C以上才行,高溫油榨一般為200度C左右,如果食用油添加銅葉綠素,按國際標準,一個成人需要每天喝15公噸的油,才會超過標準,還真可怕!

而銅離子卻常被牡蠣和貝類吸收,一個成人只要吃一盤蚵仔煎,銅就會超標就會危害身體,但卻沒有人在怕,也不見相關規範,因為只要一規範,養蚵養貝的則統統失業,還要抓起來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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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則?

以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都只是警告,或罰點小錢就可以,而且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,除了吃傷人或者吃死人,否則黑心廠商都可以免除刑法上的各種罪刑,譬如詐欺背信罪,妨害農工商罪。

但民國102年6月修訂後的新法,則加入了刑罰,這才是黑心商所害怕的事,如果一罪一罰,那就更不得了。

第49條明訂,業者若有使用未經許可之添加物,或是攙偽、假冒等情事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八百萬元以下罰金。致危害人體健康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至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是八百萬元以下罰金,有錢判生沒錢判死,有關係就沒關係,沒關係就有關係,彈性很大,只要有錢有關係,也可能不用關不用罰,甚至於還可以要求國賠。


真的不行,發生了最壞的情況,那就只好衣錦還鄉榮歸祖國大陸,或是回到美加享受天倫之樂。


至於行政罰,第47條明訂,違反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、產品未依規定標示等,得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,情節重大者即可直接命其歇業、停業,不以一年內再次違反為限。第48條則是,違反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、產品未依規定標示等,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,情節重大者即可直接命其歇業、停業,不以一年內再次違反為限。

所以可以停業歇業,或是罰款了事,不然限期改正就可以,真是彈性十足,要殺要放,看人辦事,都是於法有據。而行政罰和刑罰可以分開規定嗎?如果互相牴觸,為了維護人權,恐怕只能採用較輕的罰則。而檢調將業者用詐欺罪和妨害農工商罪起訴,恐怕都是為了替業者脫罪,故意引用錯誤的法條。

微笑標章中,到底誰在微笑呢?官僚,黑心商,還是消費者。為何沒有GMP的義美,卻是能從三聚氰胺,塑化劑,瘦肉精,毒澱粉和混油等一系列風暴中,唯一能全身而退的食品大廠呢?因為GMP,和另一個CAS,這都是由大公司老闆所組成,也就是政府掛保證下,黑心產品和黑心商的標誌。GMP和CAS都是不容許消保會,消基會和任何消費者團體參與監督的標誌,這是誰出錢多誰就是老大的黑道機構,在這標誌下,順我生逆我亡。


在塑化劑事件中,法官認為,賓漢明知起雲劑裡加入危害人體的塑化劑,仍出貨給下游廠商,造成統一的損失,判賓漢公司須賠償七千三百四十萬,對於消費者卻說政府認為塑化劑無毒,所以統一只需賠消費者七萬餘元。而賓漢公司的老闆和老闆娘,也因為對統一的詐欺,各被判十多年,而統一對人民的詐欺,則是沒那回事。司法總算證實了統一的誠信和清白。

由此判決可得知,為何在此混油事件中,政府一定要急忙出面澄清,銅葉綠素完全無毒,不會危害人體健康,因為這是幫業者脫罪的首要步驟。當然業者也要跟統一企業一樣,自始自終,死不道歉,這樣政府才會還你公道,人民也才會相信。
 

可見,只要是大財團有錢有勢,就可以橫著走路,政府官員和司法就會自動閃邊站。萬一出了事,官員裝肢障,財團裝智障,學者專家搞自閉,檢調得了癲癇,政客則像植物人,大家互相掩飾,最後由司法背書,然後各取其利,雨過天青,又是一個個慈眉善眼的大好人。

如果是沒錢沒勢的老百姓,不小心犯法,不但無力替自己辯護,也會遭受政府風掣雷行的依法嚴辦,就算辦到家破人亡也絕不罷休,這是一個庖有肥肉,卻是民有飢色,率獸食人的年代。



對於仿冒,動不動就罰500~1500倍,仿冒知名品牌,賺個幾萬就要被罰幾億,而這些知名品牌,假冒詐騙消費者,賺個幾億卻只要罰幾萬,難怪會嫌一坪數百萬的房子太便宜,這真是修合無人見,存心有天知,因為這些是黑心的禽獸,不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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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6月20日,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重點:

1.業者全都錄,產品易掌握。2.買賣追溯追蹤,源頭找得到。3.從業人員專業化,產業品質定提升。4.產品全標示,資訊透明化。5.食品輸入源頭管,健全體系食在安。6.刑罰阻不法,合作保食安。7.違者從重罰,遏止不法事。8.保護消費者,保障檢舉人。

結果才沒幾個月,這八項就全部破功,原因很簡單,因為只要政府跟財團站在同一邊,所有政策就被財團牽著鼻子走,產官學商大勾結,然後就滿街奸商橫行,訂再多的法,也只是讓小生意人很難做,對於大奸大惡的財團,則是沒有用的,因為只要無法嚴格執行的部分愈多,則黑心奸商的商機也愈多,錢也會賺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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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心事業?



大統長基利用橄欖粕油,混入低價的棉籽油,做成假的橄欖油。頂新則以每公斤100元像大統買入此油,再轉手以每公斤 265元,賣給同集團內的上市公司味全,味全再以每公斤 304元賣給消費者。還辯說是西班牙進口油,幹嘛味全不自己進口,味全是小公司嗎?

這就是標準的五鬼搬運法,頂新製油並無製油設備,純粹是買空賣空,左手轉右手,榨空上市公司味全,將味全投資人該賺的錢,轉入魏家四兄弟的口袋中。這就是詐騙集團,而且還是政府核准合法的詐騙集團,公司上市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坑殺股民?台塑企業旗下大都是上市公司,資金流動必須透明,那王永慶的海外遺產為何有六千多億,檢調似乎不想查也不敢查。


難怪那個無所不騙,上騙總統高官,下騙富商名媛,可以忽男忽女的少年黃琪,冒著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,就可以申辦美國運通頂級黑卡,盜刷六百多萬元,還可以介入高雄都廳苑建案,詐取190多萬元。


現在魏家則全面否認知情,全部都是大統搞的鬼,頂新味全和整個魏家,都是受害人。這真是只有鬼和鬼政府才會相信,跟塑化劑事件中的統一企業一樣,魏家可能藉此又可以大撈一筆。
 

這些食品大廠寧可每年花營收費用的20%~30%,也就是數十億元搞行銷作廣告,但對於檢驗和研發費用則在1%以下,因為這些老闆都很清楚,品牌和口碑靠的是廣告行銷,也就是詐術,絕非良心。這些廣告行銷費用也是食品的主要成本,報稅時則統統可以扣除。當然,黑心政府絕對不會把廣告行銷費用做限制,劣幣逐良幣的作用下,最大品牌和最好口碑的,統統都是黑心政府掛保證的黑心產品和黑心財團。

魏家在政府鼓勵下,回台發行TDR募集資金171億元,卻是用61億買了台北101大樓股權,並將部分錢匯回中國,還花了60億元修復自家古厝,還用13億買了九戶帝寶豪宅,旗下頂禾開發則是花了46億買下中華票券大樓。現在頂新還跨足4G,還併吞威寶,政府官員就是不怕頂新遭中共施壓時,會做出甚麼怪事。



TDR,就是官商勾結,用政府當車手,用司法當警衛,精心企畫的詐騙手法,無辜百姓永遠是受害者,如果出事了,人民不但求償無門,還要欲哭無淚。

政府近期通過多起台商回流的「鮭魚返鄉」計畫,但大部分肯回來的台商,不是炒房地產,讓房價飆漲,就是只想買媒體,當中共的傳聲筒,這些根本不是鮭魚,而是食人魚,鯊魚和鱷魚。

而政府卻說,鮭魚返鄉不是炒房地產,這是投資不動產。 難怪一大堆黑心食物都被政府稱為標示不實,而不是詐騙,全部都是消費者自願相信,不關產商的事,又沒拿刀拿槍逼消費者相信,難怪到處都是說謊的政客,和一通通的詐騙電話。


只能說,一個沒有台灣意識的政府和官員,怎麼作,都會錯。
 

但似乎是,一大堆人要故意將台灣導入混亂和貧窮,以便獲取私利或有所企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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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

latex 測試

test

用 MathJax 顯示數學符號-以 Blogger 為例

$\sqrt{x^{2}+\sqrt{y}}$

$\frac{a}{b}$

 gggggggg

$aa_{22}^{33}$

$\hat{aa}$

$$ aa_{22}^{33} + \hat{aa} +\dot{x}= \underbrace{abc} +\sum_{k=1}^n a_k $$
$$
\begin{aligned}
\dot{x} &=\sigma{y-x} \\
\dot{y} &=\rho x-y \\
\dot{z} &=-\beta z+xy
\end{aligned}
$$

$$ \begin{aligned} \nabla \times \vec{\mathbf{B}} -\, \frac1c\, \frac{\partial\vec{\mathbf{E}}}{\partial t} & = \frac{4\pi}{c}\vec{\mathbf{j}} \\ \nabla \cdot \vec{\mathbf{E}} & = 4 \pi \rho \\ \nabla \times \vec{\mathbf{E}}\, +\, \frac1c\, \frac{\partial\vec{\mathbf{B}}}{\partial t} & = \vec{\mathbf{0}} \\ \nabla \cdot \vec{\mathbf{B}} & = 0 \end{aligned}
$$
 

九月政爭馬鬥王

九月政爭馬鬥王

【九月政爭】專題報導---自由電子報

馬英九和王金平的心結,從主流與非主流鬥爭開始至今,一個是號稱沒有朋友的歷經台北市長的總統,一個是號稱沒有敵人的多年的立法院長,

2004年開始的黨主席之爭,則使馬王之爭進入白熱化,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,一山不容二虎,互相撕咬也是遲早的事。

2013年8月31日,台灣龍脈的鎮山石裂開滾下來時,檢察總長黃世銘趁著狂風暴雨的颱風夜,拿著剛做好的林秀濤檢察官的證詞,和6月底監聽王金平與柯建銘關說的電話錄音,夜奔馬總統官邸,並告知總統,預定在9月6日召開記者會。

此監聽開始於法官陳榮和無罪判決練姓男子,懷疑陳榮和涉嫌貪汙,開始監聽練姓男子,意外得知柯建銘可能收錢關說吳健保假釋案,再依可能涉嫌貪汙,自5月16日起監聽柯建銘,再意外發現王金平涉嫌關說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、前法務部長曾勇夫,以便讓全民電通案的柯建銘不再被起訴。

為何要搞得如此複雜,因為監聽必須本刑三年以上,也必須要有可能犯罪事實才可以,所以可能涉嫌貪汙是最方便的理由,但全民電通案的柯建銘是不可能貪汙,而且這是個16年的小案子,一二審都是判處六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,更一審則是無罪判決,所以必須繞一大堆彎才可以。

9月5日,特偵組確認柯建銘跟吳健保假釋毫無關係,也無罪簽結拖了三年的陳榮和案,停止監聽,此舉免除偵查不公開的限制,以便公開且合法的執行滅王行動。

9月6日,經過幾天的密謀,趁著王金平出國嫁女兒,特偵組召開記者會,對外公布部分監聽內容。總統則表示震驚與痛心,要求徹查到底。接著黃世銘,馬英九,江宜樺,羅智強等開始發動對王金平一連串的鬥爭,鋪天蓋地欲將王金平置於死地,不得超生,其中法務部長曾勇夫則是一天內被逼下台。

9月7日,國民黨中常委選舉投票。馬英九主席表示王金平等人涉及司法個案關說,一方面斲喪司法公信力,也重創國民黨形象,讓他感到沉痛,並希望王金平能夠儘快返國,對外說明。

9月8日,馬英九總統偕同副總統和行政院長召開記者會表明,這是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,如果這不是關說,那什麼才是關說,身為總統,我無從迴避,必須挺身而出,如果我們不能嚴正面對這樣的弊案,台灣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。
 
9月9日,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,王院長如果去職,行政部門已經做好心理準備。且表示若王金平繼續當立法院長,在公正性、政治信任飽受質疑下主持議事和預算審查,各界一定會有很多爭議。並且說明沒有王金平的立法院,以後議事程序會更公平更透明,這種新議事文化的形成,是我們可以期待的。

在三權分立的體制下,行政院長對立法院長和立法院議事文化如此批評和指指點點,不需道歉嗎?對於這樣不適任的行政院長,立法院還需要審查預算嗎?



原本9月9日就要開考紀會撤銷王的黨籍,然後即刻送中選會,由中選會送立法院,讓身在國外的王金平永無翻身的機會,

不知何以故,考紀會卻決定等王金平9月10日回國後,9月11日才開會,這恐怕是整個滅王計畫的最大敗筆,也許是有內鬼通外神,也許是馬英九還不夠厚黑,不夠陰狠,還是冥冥中似有定數。

9月11日馬英九似乎有所警覺考紀會可能生變,繼黃世銘後也開記者會,聲明王金平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,要國民黨考紀會撤銷他的黨籍,然後被邀請在考紀會中報告,講到激動處數度哽咽,眼眶泛紅還飆淚,接著在隔壁等待考紀會無異議通過撤銷王金平黨籍,

以往如台聯林世嘉和民進黨邱彰,都是經過長時間的申訴,才會正式開除黨籍送中選會,而國民黨王金平則是當天被撤銷黨籍,還公布在國民黨黨部門口,並當天送中選會欲撤銷其立委及院長資格,還要逼使中選會公告王金平已經失去立法委員和院長資格,可惜張博雅並不願配合當打手。



馬英九總統為何要親自站在第一線,自行宣判王金平斬立絕,還親自當劊子手,為何要如此急躁,如此霸道,這是在展示權力,宣示朕即天下?

結果義正嚴詞的馬英九民調滿意度降到一成以下,而涉嫌關說的王金平民調滿意度則上升至六成以上,且王金平的假處份也在9月13日通過,不但保有黨籍,也保有立法院院長職務,

難道全民都瘋了,名嘴批評馬總統,人民到處丟鞋反馬,只有馬總統等滅王集團才頭腦清醒?而9月29日國民黨全代會為何取消?怕黨主席位置不保?

原來,馬英九獲知王金平和連戰等四大家族,將在9月29日全代會上發難,挑戰馬英九黨主席的合法地位,故馬英九就聯合所謂四人幫展開滅王計畫,務必在全代會以前將王金平逐出國民黨。藉著王出國嫁女兒期間,從羅織罪狀到午門斬首,處處顯得非常急迫粗糙和不擇手段。


在一片經濟蕭條,民不聊生的時候,馬政府坐視萬物齊漲,失業率攀升,財團炒房,貧富差距擴大,還堅持油電雙漲,接著發生了洪仲丘事件,大埔事件,九月政爭,再加上運將死諫,

這喚起半世紀白色恐怖的記憶,有權者就是加害人,特務情治和軍警都是壞人,這已經不是大是大非的問題,

總統馬英九,和南方朔所指的滅王四人幫,行政院長江宜樺,檢察總長黃世銘,國師金溥聰等,加上打手羅智強,這群人剛好都是外省族群。

這已經從監聽和關說的問題,質變為日本警察和廖添丁的故事,台灣人民為何討厭那個大是大非,代表公平正義的執法者,反而喜歡那個偷搶拐騙,無惡不作的小混混?

不過,嘉義東石鄉的警察公,森川清治郎,生為日本警察,死做台灣神明,香火鼎盛深受台灣人民愛戴,但現在這些外省統治階級,卻各個都是范蘭欽,不認同台灣,也不想當台灣人。

這是二二八的前夕,這不是馬英九回來了,這是獨裁極權,殺人如麻的中國國民黨回來了。




在台灣,只有合法監聽,沒有違法監聽。

所有監聽都須檢察官申請法院同意,而法官卻不需為是否需要監聽而負責,檢察官只要認為有些許關聯即可申請,所以也沒有濫權的問題,

所以所有的監聽都是合法,都是用合法掩飾非法,監聽絕不是法律規定的最後手段,而是如江宜樺院長所言,監聽是必要手段,

馬總統回應立委說,沒有違法就不用擔心監聽,那馬總統是不是該接受監聽呢?以此類推,正妹洗澡就不要擔心被偷看。

因為監聽都是合法,所以利用監聽,當作政爭目的,或是當作威脅控制目的,也變成簡單又合法,變成正義的化身,只要掌權,愛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,還可以大聲吶喊要杜絕所有非法監聽。

美化監聽,就是漠視言論自由,這只有獨裁極權政府才會做。



在台灣,只有違法關說,沒有合法關說。

法律並無關說罪,只有關說涉及收賄圖利,威迫利誘才有罪,這就是違法關說,跟關說沒有關係。如果沒有對價關係,關說也只是關心,

公務員不能接受違法關說,也不能關說,也就是對屬下下指導棋,明白告知屬下該如何做,不管屬下是否聽話照做,都是關說,這就是犯法,否則也只是關心,

如法務部成立特偵組監聽事件調查小組,還未作業開始調查,法務部長羅瑩雪就對外宣稱,特偵組沒有監聽國會的主觀意圖,只是搞錯電話線,這就是關說。

如前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和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,如果只是了解案情,詢問屬下辦案進度,並囑咐須依法處理,這就是關心,不是關說。

至於民意代表是否可以關說?監督行政機關,反映民意,本就是民意代表的責任,只要不是違法關說,當然可以關說,因為台灣並無關說法,所以沒有合法關說,民意代表只有違不違法的問題,而沒有關不關說的問題。

也就是說,王金平不是公務員,並沒有關說的問題,而且特偵組也證實王金平沒有違法,

在行政單位,有關係就沒關係,沒關係就有關係。而在司法單位,有錢判生,沒錢判死。一般人民沒關係也沒錢,只好仰賴民意代表關說,此事由來已久,該改進的是行政和司法單位,並非民意代表或立法單位。

醜化關說,就是漠視民主,也是只有獨裁極權政府才會做。


九月政爭,關說和監聽,只是藉口和工具,根本不是重點,重點是國民黨的清黨鬥爭,外省集團和本土集團的爭權,

也是一場為了後馬時代,外省集團能繼續掌控國民黨的戰爭,恢復所謂正統中國國民黨,以外來者高居,永續殖民高壓統治台灣。

而本土集團為了自身或派系利益,也只能當奴才,稍一出頭,就把頭砍下來。

這絕不是大明王朝,這是大清王朝,異族統治。台灣人只得擺陣,祈求神鬼保佑。


至於那個號稱有台灣意識的民進黨,還在搞倒閣彈劾罷免等空包彈,還真不知所云,就算國民黨分裂成中國國民黨和台灣國民黨,恐怕民進黨也只能當永遠的在野黨。

最後,如馬總統所說,我不是沒有智慧的人,但要做個有是非的人,也如馬說過,事情還沒有發展完,先不要這麼快下結論。
現在,江宜樺院長出面說,9月4日經總統交代接見黃世銘才知道此事,並且有先詢問黃世銘,確定已偵查終結,無洩密之嫌,也確定證據取得的合法。此舉不但跟馬英九切割,也把過錯全部推給黃世銘,

看來,江宜樺這種不沾鍋,不知人間疾苦,沒有同理心,擇惡固執,無能傲慢又喜歡講大道理的個性,跟馬英九很神似,確實是適合當總統的人才。

而馬英九總統也出面說,8月31日接見黃世銘後也找江宜樺和羅智強來討論,馬總統還說,黃世銘告訴他說,這是行政不法的調查,沒有偵查不公開的洩密問題。此舉不但不讓江宜樺切割,也是把過錯推給黃世銘。

馬總統似乎覺得不過癮,還補上一刀,說黃世銘原定9月2日要約談王金平,但不知道為何後來沒有約談。

看來,黃世銘快變成余文第二了。

不過黃世銘臨刑之前,恐怕還要交代一件事,那就是為何要拿一個極為薄弱又可能非法取得的關說證據,主動告知總統給予錯誤引導,陷總統和行政院長於不義,挑撥總統和立院院長的多年友情,也製造立法院和行政院的憲政危機,還讓國民黨陷入分裂危機,讓人民對政府更加的不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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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偵組公布的監聽譯文

2013年6月28日(王金平打給柯建銘):
王:喂,要找你都沒人。
柯:我靜音啦,我下午有開了。
王:這樣啦,那個「阿煌」(指陳守煌)有打電話來了。
柯:怎樣?
王: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(指承辦檢察官)姓林,林秀濤(音同「桃」),他說他是勇伯(指曾勇夫)啊的人啦。
柯:喔!勇伯啊的人喔!
王: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。
柯:(不清楚)
王:沒啦,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。
柯:他怎麼說?
王:他說好啦,他會盡力,他會弄。
柯:勇伯要處理沒?
王:勇伯要處理。
柯:沒問題吧?
王:不知道,就讓他處理。他就說他要處理啊。
柯:好好好。謝謝。
王:就讓你知道一下,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,你電話都沒有聽哩。
柯:我轉靜音忘記了。
王:我以為你在賺錢哩,好啦,今天沒,好啦,知道了吼。
柯:好啦,謝謝。

2013年6月29日(王金平打給柯建銘):
柯:喂。
王:(年輕男子聲音,不清楚)
柯:喂。
王:(不清楚,疑似叫柯外號某某)
柯:對。剛離開,要先走了。你先走了喔?
王:你有來嗎?你有來這裡嗎?
柯:我剛離開。你在那裡?
王:我離開後,要另外休息。我跟你說,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?
柯:啥?
王:伯啊,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。
柯:你說那一個?
王:勇伯啊。勇伯啊。
柯:我沒遇到,我剛離開。
王:他跟我說OK了。
柯:好好。謝謝。
王: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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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九月政爭在十月

從九月到十月,從康芮颱風到菲特颱風,爛戲還在演,演員還是那幾個,戲碼還是一樣,馬鍘王,

目前唯一的犧牲者就是法務部長曾勇夫,被以政務官叫你下台就下台,不須理由為理由而辭職,真是比豬狗還不如,這些人從不把人當人看,用完即丟。

只是關說還是沒人在意,監聽和洩密倒是變成人民公敵,北檢洩密案積極辦案約談了滅亡四人幫。北檢的行動,有人說這是曾勇夫的復仇大反撲,有人說這是黃世銘平常為人刻薄的大報應,而最大可能是煙霧彈,跟濫權監聽的調查委員會一樣,都是為了替四人幫漂白和背書,

現在法務部可以為黃世銘和特偵組,企圖幫忙解脫,用合法掩飾非法,那當初為何不肯做任何調查,幫曾勇夫解脫呢?非我族類其心必異,殺之可也。

而目前獲利的是繼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,這是抗戰名將羅錫疇之女,2008年馬總統就位後,就從余文的辯護律師變成政務委員,蒙藏委員會委員長,福建省主席,國策顧問,果真根紅苗正,馬總統和馬主席,大量任用新黨人物,無非早對國民黨的本土勢力動了殺機。

馬總統在王金平假處分二次過關後,放棄抗告,但也表示要對王金平黨籍存在與否的訴訟,千刀萬里追,絕不手軟,還要王放棄訴訟,這種要人乖乖受死的善意,只有外星人辦得到。


看來,王的斬立決已經變成斬監候,只好先開始抹黑,先鬥臭鬥爛,馬總統想退至第二線,只是已經沒人願意站在第一線,只好搬出老婆,媽媽和姊姊,馬英九是唐中宗嗎?

馬以南給國民黨立委傳簡訊:

「育昇,學聖,鴻泰,秀燕,士葆,文吉,惠美:請聯絡本黨立委們支持主席對大是大非的認知和堅持。我一直沒有看到任何本黨立委在媒體上公開表示支持。但是我由衷的相信是非對錯是在人心的。總統沒有退路,只有向前。他不可能妥協因為沒有妥協的空間!一定要導亂歸正!我目前在紐約探親聽到僑界一遍罵聲『哪有這樣不知廉恥的國會議長?』、『為反對黨的黨鞭關說,等於是叛黨!』連同本黨的立委也被罵!希望本黨的立委們加油啊!加油!勇敢的表態支持主席!以南敬上」。

其中惠美並非立委王惠美,可能是馬鶴凌的乾女兒翁惠美。

這些人看到二個台灣人,國民黨國會議長和民進黨黨鞭,在那裏眉來眼去勾勾纏,當然恨得牙癢癢,這不但是叛黨也是叛國。這些人對民進黨趕盡殺絕充滿仇恨,對共產黨則是屈膝諂媚唯唯諾諾,與共產黨闢室協商暗定協議,卻是愛國也是愛黨,這是精神分裂還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作。

馬以南的簡訊很清楚,關說不是大是大非的重點,叛黨才是重點,才是不知廉恥。監察院長王建煊曾表示,王金平的圓融、協商,堪稱罪魁禍首,早就應該辭職下台,以謝黨國。


但王金平不是為國民黨的政策在協商幫忙嗎?王金平喬事情不是以國民黨黨員為主嗎?王金平對黨國的貢獻不是很大嗎?ECFA和美牛,不就是王金平強行運作通過的?

恐怕血統不純才是重點,如同這些人在中華民國百年慶中,故意迴避李登輝和陳水扁,至今還認為他們是竊國,這些人不也認為李登輝在國民黨主席任內,跟民進黨暗渡陳倉,罪大惡極。而事實卻是李登輝搞兩國論,不肯跟這些人一樣,聯合共產黨解放台灣。

現在,江宜樺主動找王金平闢室密談,卻也主動對媒體高談闊論,當然不是認錯道歉,也不是求王原諒,只是造成大和解假象,這種陰狠耍心機,人前親親背後插刀的把戲,這就是所謂假君子真小人?

道歉,對政客而言一點也不難,只是江院長是馬總統最內層的防火線和替死鬼,馬是絕對不准江道歉的,除非江已經毫無利用價值。

江院長的施政報告,在野黨反對的不很積極,在野黨人數40席,國民黨則超過60席,想上台根本很容易,但卻是一點也沒要上台的感覺,就算王院長三請四請,江院長的屁股也是動都沒有動,連做個樣子演演戲都沒有,真是樹不要皮,必死無疑。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。

江院長進出立法院多次,不跟高高在上的王院長打招呼,已經很奇怪,但為何跟帶來的閣員,也是鮮少互動,似乎在玩恐怖平衡的遊戲,這個江院長果真不簡單,皮笑肉不笑還真恐怖。